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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气环境有待继续治理

1999-05-26 来源:光明日报 李家杰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25日讯由邹家华副委员长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执法检查组今天结束在北京市的检查。

参加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常委、环资委主任曲格平说,北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开始趋向好转。但与党中央、国务院的要求和北京市民的愿望相比,还有相当大的差距。一是与国际大都市相比,北京仍是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的首都;二是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,北京也是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;三是与其他季节相比,北京在冬季采暖期污染最严重。主要原因是,北京以煤为城市的主要燃料,导致大气中3项污染指标长期居高不下;汽车数量急剧增长,加上维修保养差,报废年限长,交通严重拥堵,导致尾气污染严重;地面扬尘、燃煤烟尘和沙尘暴未能根治,导致总悬浮颗粒物污染严重;工业污染尤其是石景山地区,重污染型工厂多,成为污染重灾区,尽管近几年下了很大功夫治污,但工业污染仍很严重。北京完成大气污染治理目标,应把尘污染列为控制重点。要划定禁煤区,比如将三环或四环以内的市区定为无煤区,用3年完成改煤工作,使这个区域成为清洁能源区。这是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措施。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规定,在“两控区”内新建的火电厂和工业企业,必须建设配套脱硫装置;已有的要采取二氧化硫控制措施,现在看来,这条法规执行得并不好,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。北京市产业结构中重、化工企业占有相当大比重。这些企业的污染问题不解决,北京不可能改善大气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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